一是聚焦学习培训,致力解决代表履职的“本领恐慌”问题。镇人大年初制定代表学习计划,采取培训、经验交流、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组织代表学习;用好人代会、代表小组活动等集体活动形式,对代表进行培训,提高代表的整体履职能力。
二是聚焦小组活动,致力解决代表履职“软弱涣散”问题。镇人大建立组建代表小组,选配好小组长,以小组为单位开展镇代表履职活动,每个小组都制定年度活动计划,明确活动内容、活动主题、活动时间。按照“三步走三必到”(即按小组上报方案—主席团批准活动—镇人大办牵头组织;主席团成员及小组长、领衔代表、被督察项目实施单位负责人必有到场)有序开展代表活动。
三是聚焦建议办理,致力解决代表履职“督察不灵”问题。推行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四到场三面商”制度,即:提议领衔代表、主席团成员、承办单位、人大督办必有到场。要求承办单位在“办理前—办理中—办结完”三个阶段都需进行面商,确保代表反映的诉求得到有效落实。
四是聚焦联系选民,致力解决代表履职“脱离群众”问题。用好代表述职、代表考核、代表进联络站接待等抓手,开展代表履职情况登记,及时掌握代表履职动态,按要求开展代表向选民述职工作,营造创优争先、积极履职的良好氛围。并制定代表进站接待工作,要求市级以上代表每年进站接待不少于2次,镇代表每年不少于1次,代表全年联系选民每人不少于6名。(通讯员 方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