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一早,就看到五、六个人聚在下涯司法所门口,司法所助理员陈晓明和调解员翁伟平早饭紧赶慢赶吃好,就来接待,问其事由。
听了他们讲了事情的大概经过:2018年4月,余某受聘于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派遣在某工厂食堂工作。2018年11月28日,余某在食堂做早餐和面时,右手卷进绞面机,造成右手臂骨折,花去医药费40000余元,因部分医药费厂方未结清及后续误工等赔偿事宜而起纠纷。
坐进调解室进一步细查慢问,当事者双方调解诚意存在着明显的出入。伤者余某方感觉自已伤情较严重,想通过伤残鉴定后再来调解;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想尽快将这期工伤事件了结,免得当事方经常到公司去围困领导。由于伤者方明显缺乏诚意,在问及赔偿金额时,数字明显存在飘虚。虽然双方都到调解现场,双方调解最后结果只能走过场。
陈晓明为了让伤者余某快点消除一些想法,打通了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伤残鉴定中心法医申某的电话,让余某直接与法医通上了电话,通过咨询,余某态度有一定的好转。经过僵持和调解员不断地重复讲解工伤赔偿标准,讲解类同的一些案例实情,余某和几名亲友态度相继软了下来。静下心坐了下来。
调解员陈晓明和翁伟平通过背靠背的方法,把双方当事人分开,通过近一个小时的来回穿梭协商,双方较为愉悦地签上了赔偿协议,并对调解员的调解满意度进行了当众评价签名。
(通讯员 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