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乾潭市场监管所对两家不遵守防疫规定的进口水果经营户送达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告知书。这是该所首次因不严格落实进口水果物防规定处理的案件。
今年以来,疫情持续蔓延,进口水果涉“阳”风险日益增加。为落实进口水果经营户的主体责任,乾潭市场监管所对辖区进口水果物防工作进行专项检查。检查中发现两家水果店未按要求落实进口水果物防措施,存在进口水果未录入“浙食链”系统的情况。执法人员当即通过“简案快办”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随后执法人员又多次上门提醒,指导经营户落实好进口水果物防措施。
近期,该所再次开展进口水果经营户巡查,发现上述两家经营户仍存在之前检查出现的问题,执法人员随即立案调查。经查,上述两家水果店未对进口水果进行“浙食链”追溯登记,未查验进口水果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执法人员作出拟罚款人民币5000元的决定。
下一步,该所将持续加强对进口水果经营户的检查力度,督促落实查验“三证一码”、“三专”制度以及定期核酸检测的物防要求,真正让消费者买得安心、吃得放心。
(通讯员 陈海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