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化监管能力建设,积极推进食品监管机构队伍建设。
加强监管能力建设,是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一方面,在现有的基础上增加人员的编制、经费和装备,充实监管力量。另一方面,密切联系乡镇、村两级食品安全监管网络,食品安全监管网络把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触角延伸到每一个乡、村及每一家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消除监管盲区和死角。
(二)加大督查力度,打击问题食品。
强化问题食品的监管力度。组织联合执法力量,利用巡查监管的机会,不间断地对各类食品经营户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坚决予以打击。严格执法,开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活动,对卫生条件差,加工生产设备差,小作坊式的食品加工点,经教育拒不办理证照的要依法予以取缔。
(三)提高经营者食品安全意识,发挥自律作用。
提高经营者食品安全意识,要求食品经营者规范经营,坚持诚信经商。要求经营户必须把住“三个关口”即:严把食品进货关,要求经营者必须从正规的渠道进货,进货时应当查验相关的合法证件,建立相应的进货台账,便于随时检查;严把销售关,要求经营户定期查验其销售的食品,是否过期限、变质或存在的其他问题;严把诚信关,要求经营户亮照经营,明码标价,诚信经营。
(四)强化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和培训
一是加大食品安全知识普及,提高防范意识。针对农村居民食品安全意识较差的情况,加大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的投入,增强宣传的系统性和针对性,帮助群众进一步提高参与监督食品安全的意识和能力。二是加强对餐饮业、食品流通领域及小作坊从业人员个人的食品安全教育,全面提升食品从业人员的技能水平和依法生产经营的自我管理、自我规范意识。
(通讯员 王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