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头镇通过落实“三严”措施履行河长制,着力提升水环境。
规范制度管理严。根据相关政策要求,结合航头镇实际,镇政府制定并印发了《航头镇村级河长考核制度》,落实各项河道管理措施,明确村级河长巡河工作方法、考核方式。并将河长工作列为该村本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内容。
明确责任履职严。明确村级河长作为河道问题的直接责任人,严格要求村级河长履行“河长制”职责。村级河长向相应的镇级河长负责,每月定期召开河长制工作会议,由村级河长向对应河道的镇级河长汇报工作,镇级河长及时了解河道状态,帮助村级河长解决巡河相关问题。
广泛参与监督严。在河道沿线设立“河长制公示牌”,实行相关信息公开制度,并留有举报电话,畅通群众的反馈渠道,要求村级河长对群众举报的河道问题限时反馈处理。并将18名水务员安排在各自村里做监督员,每天巡查河道是否存在偷排污水垃圾以及挖沙、占用河道等涉河违法行为。与镇、村河长形成多重保障,建立“航头镇河长工作微信群”,对于日常生活和巡河过程中发现的河道问题“随拍随传”,并由河长及时承办处理,确保河长制工作有效落实。
经过各级河长的不断努力,该镇沿河村民已能做到不再将垃圾倒入河道,不再将鸭子散养在河道内,积极维护身边的水环境。河长制推进的目标之一就是文明护河行为渗透到村民生活中并成为习惯,自觉做河道美化的宣传者、推动者、实践者。让水资源、水环境保护的理念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通讯员 傅远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