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6月29日召开的浙江省第六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我市大同镇高桥村村委获得了“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受到省委、省政府的表彰,这也是全省为数不多获得此项殊荣的村级集体。
此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是对过去五年全省民族发展工作的一次全面总结。五年来,我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委、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多措并举、持之以恒推动少数民族特色村建设,成效斐然。涌现出一批少数民族特色村,大同镇高桥村就是其中一个典型。
大同镇高桥村地处我市西部,是我市5个少数民族村之一。近年来围绕“七彩畲韵美丽高桥”基层党建品牌,大同镇高桥村打造了别具特色的畲韵风情村容村貌,不断推动畲族文化教育的传承发展,以民族团结合力助推本村乡村振兴,实现了村更美、灯更亮、心更齐、生活更殷实的美好发展局面。大同镇高桥村先后获评“浙江省美丽乡村特色精品村”“浙江省善治村”“浙江省善治示范村”“杭州市民族团结进步小康村”“建德市德文化示范村”等多项殊荣。
(来源 建德市委统战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