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是人民永恒的追求,是国家长治的基础,也是社会和谐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社会治理、平安建设、安全生产等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营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让人民群众拥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是各级党委政府时刻不能忘记的初心使命,更是各项事业创新发展的不竭动力和源泉。
“民惟邦本,本固邦宁。”自2004年浙江审时度势作出建设平安浙江的重大决策部署以来,始终坚持以“八八战略”为统领,以排头兵的姿态高水平推进平安浙江建设,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跑出了经济高速发展和社会平安稳定“两大加速度”……平安,已成为浙江引以为荣的“金字招牌”,“平安浙江”建设越来越得到群众的认可和支持。
建设平安浙江、构建和谐社会,是一个动态变化的发展过程、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绝非一日之功、一时之力就可实现的,更不是一劳永逸的。我们要分外珍惜来之不易的“口碑”和民意,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不断推进平安创建工作,既要从群众最恨、群众最怨、群众最烦、群众最需的导向入手,发挥综治组合拳作用,严厉打击危害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黑恶势力和各类违法犯罪行为,还要从社会“微治理”着手,将着力点放在最基层,延伸服务管理触角,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大平安”治理新格局,让群众生活得更安心、更幸福。
平安浙江为民创建,浙江平安是民心所向。“平安浙江”建设的目的归根结底是维护社会稳定,为人民服务。对于日常活动和社会交往中的纠纷矛盾,在解决过程中,人民群众都希望得到公平公正的处理,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要时刻不忘为民初心,严格依法依规评判是非对错,维护法纪严肃性和权威性,不偏不倚秉公执法,才能赢得群众的信任。
平安浙江既是为“重要窗口”展示形象、增光添彩的重要方面,也是建设“重要窗口”的基础桩、硬底线、加分项。我们务必要继续擦亮“平安浙江”金字招牌,把更多的工作与“平安浙江”建设有效衔接、紧密结合,以更好地满足治安管理、城市管理、交通管理、应急指挥以及灾难事故预警、安全生产监管、矛盾纠纷化解等方面的需求,强化社会平安防控、风险防范化解、基层社会治理等工作,深化智慧治理,开展专项整治,只有这样,才能更精准有力地保障群众人身财产安全,保证经济活动正常运行,保障浙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平安稳定,是最大的民生工程。随着经济高速发展、社会快速转型,“平安浙江”建设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也发生了深刻变化。面对新形势新挑战,我们必须坚守平安第一责任,把抓基层、强基础、防风险作为长期性、根本性任务来抓,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最多跑一地”改革,及时掌握民情、畅通民意、化解民忧、汇聚民力,解决好群众合法诉求,努力让人民群众的权益受到公平对待,利益得到有效维护,矛盾得到依法化解,全面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备豫不虞,治理常道。”各级各部门要抓实抓牢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这个“牛鼻子”,强化底线思维,履行主体责任,合力构建领导带头、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的工作格局,激励引导干部担当作为,紧盯目标,落实举措,立足长效,一项一项抓落实,一点一滴“啃骨头”,坚定不移地建设更高质量、更高水平的“平安浙江”,为社会综合治理增效、经济社会发展助力,为建设“重要窗口”提供坚强保障。
“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坚决扛起建设“重要窗口”的使命担当,进一步凝聚推进“平安浙江”建设的强大动能,坚定不移地走好新时代的平安之路,为平安中国建设提供更多浙江经验、浙江元素、浙江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