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开德
1958年7月1日,毛泽东主席在《人民日报》读到江西省余江县消灭血吸虫病的报导。他老人家浮想联翩,夜不能寐,欣然命笔,写下了脍炙人口的七律《送瘟神》。今天,我借用主席的诗题,回顾自身患病和参与消灭血丝虫病的亲身经历。
血丝虫病与血吸虫病均属于危害人们身体健康的地方病。让我们把时光倒流到解放前和解放后的十几年,浙江农村流行着一种十分普遍的地方病——血丝虫病,严重地影响农民身体健康和生产劳动。
血丝虫病是由蚊子传播的。当蚊子叮咬病人后,病人血液内的微小丝虫被吸入蚊子体内,发育成传染性丝虫,蚊子再叮咬健康人时,微小丝虫就会进入人体,在淋巴内生长发育成虫,并进一步繁殖微小丝虫。在此过程中产生的代谢产物,可引起全身过敏反应和局部淋巴结炎、淋巴管炎。长期感染,反复发作,可发展为橡皮腿,俗称大脚风。
在我的老家台州农村,祖辈、父辈患这种病的甚多,夏天穿短裤时,一眼望去,橡皮腿不时映入眼帘。据当地防疫部门统计,解放初期,每个村发病率均在10%以上,个别的村在20%以上。我的小爷爷、父亲都是血丝虫病晚期病人——大脚风。每当他们急性发作时,高烧不退,疼痛难受,甚至有时处于半昏迷状态。我本人虽然没有发展到橡皮腿,但也曾是血丝虫病患者。1956年,我初中毕业前夕,在一次“招飞”体检中,发现血里有大量丝虫,就被淘汰了。
面对着农村血丝虫病的流行,祖、父辈们拖着笨重的橡皮腿下地劳动,加上我自己也患这种病,我就下决心学医,尽自己的能力,为农村群众解除病痛。
那时初中毕业,先考中专,而且读中专是免费的,能减轻家庭负担,了解到温州卫校有医士专业,在温州、丽水、台州三个地区招50名学生,毕业后可以当医生。于是我第一、第二志愿都填报温卫医士班。
经过三年多的学习,我掌握了一定的医学知识,毕业后分配到一个县的防疫站工作,其间于1960至1963年还参加上海第一医学院卫生系统函授,进一步丰富了防疫治病知识。
防治血丝虫病工作,讲起来很简单,验血、治病、灭蚊,从而达到消灭的目的。但实际操作起来却相当困难。
众所周知,那时农民文化程度不高,基本上没有什么卫生知识,加上当时治疗的特效药海群生,杀死丝虫后引起过敏反应也相当严重,几天高烧不退,尽管事先苦口婆心地宣传解释,仍然得不到群众的理解,患者不愿接受治疗。另外,该病丝虫活动有一定的规律,是在晚上9时后丝虫才会出现在血液里,所以势必要到晚上9时后才可采血,此时的农民早已关门入睡进梦乡。因此,我们县里工作组下乡后,白天造好名册,做好采血的准备工作,晚上分成若干个小组,在村干部的陪同下,挨家逐户地上门采血。在采血中经常碰到群众不开门的现象,有时一站就是一二个小时,我们必须在门外耐心等待,隔空对话,继续做艰苦细致的宣传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一户不漏地进行采血。待晚上采血回来,第二天安排一部分人员用高倍显微镜查血片。一旦发现有丝虫阳性的病人,就把他们当作亲人一般,开设家庭病床,送药到家,看服到肚,一个不漏地进行治疗,确保药物疗效。并且每天上门巡视,嘘寒问暖,对服药后反应较重的病人,都进行相应的对症治疗,使病人早日得到康复。另一部分人员发动群众,搞卫生,铲除杂草,并用666粉、敌百虫等配制一定比例喷洒灭蚊。
经过十多年的查病、治病,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到上个世纪六十年代,全省各地疫区都已陆续消灭了血丝虫病。
在消灭血丝虫病工作的同时,我还参加过血吸虫病、疟疾、麻疯病、钩虫病等地方病和伤寒、麻疹、百日咳、白喉、小儿麻痺症、副霍乱等传染病的防治工作,党和政府对群众疾苦的关怀,真是深入人心。
通过消灭血丝虫病工作,使我深刻体会到,在国家百废待兴的建国初期,在急需大量资金恢复发展经济建设的同时,仍念念不忘群众疾苦,组织大量人力、物力,免费开展群众性的防疫治病工作,广泛深入开展全民性爱国卫生运动,普及卫生知识,医务人员吃苦在前,深入基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因此,在各级党政领导的重视下,上下共同努力,在全国范围内基本上控制和消灭了危害人民健康的地方病和急性传染病,这是前所未有的伟大功绩。这一切,都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的结果。我们不仅摘掉了“东亚病夫”的帽子,人的平均寿命由解放初的35岁,提高到2017年的75岁,跨入世界健康长寿的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