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市场监管局接到投诉举报,称位于城区的某饰品专卖店、某珠宝商行等四家单位销售的标注有“Cartier”“BVLGARI”等标识的珠宝,涉嫌商标侵权。接到投诉举报后,该局第一时间派出多组执法人员赶赴现场进行核查。
经核查,发现四家珠宝店经营场所展柜中有标注“Cartier”标识珠宝6件、“BVLGARI”标识珠宝5件、香奈儿标识珠宝7件、“HERMS”标识珠宝2件、“VCA”标识珠宝4件,共计24件,货值达9万余元。经商标所有权人委托代理人现场辨认,均非商标所有权人或被授权人生产,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执法人员依法对上述珠宝采取扣押强制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相关规定,市市场监管局决定责令四家涉案当事人停止商标侵权行为,没收上述侵权珠宝,并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92186.2元的行政处罚。
(通讯员 傅丹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