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底的一天,下涯镇调解室里,人民调解员陈晓明坐在调解席中间,拿着一份意外伤害赔偿标准边读边解析着,桌子两侧几个人拿着纸和笔记着,还不时嘟囔着什么......
上前倾听了解,原来是在调解一起意外伤害赔偿纠纷,两侧坐着的是双方当事人。下涯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陈晓明在事先了解了双方情况和态度后,正在尝试一种新的调解模式。
在这种全新的模式下,人民调解员陈晓明首先让双方当事人学习意外伤害赔偿标准,明确误工费、护理费、住院期间伙食费等费用的具体赔偿金额,当事双方纷纷用纸笔进行记录;其次,双方当事人对此次涉及的医药费金额、住院天数、出院后休养天数、护理天数、误工天数等进行确认;然后,双方将赔偿金全额进行累加,得出总数;最后,调解员引导双方明确其各自所应负的责任,双方自行商讨进行责任分摊。在整个过程中出现的歧义,调解员针对双方具体情况,及时介入调解,最后双方意愿得到统一,签下了协议。
通过这种创新的调解模式,当事人可以自我对照标准,充当调解员。这是在当前法治社会大和谐、人民群众法治意识已得到提升为背景下的一种新调解模式的有效尝试。调解的成功,充分体现了法治社会建设,在一定程度上已深入人心,形成一定的社会法治基础。
通讯员:汪徐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