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不到半个月的时间就过年了,虞某打算趁着年前外出玩耍一番,没想到,这个旅途才开始一天就被交警喊停了。
1月18日7时44分,虞某驾驶小车途经建德洋溪街道朝阳路杨梅湾路口时,与另一辆黑色小车发生了刮擦。
事故发生后,黑色小车下来了一位女士,这位女士刚送完孩子上学,没想到在开车回家的路上发生了交通事故。
双方驾驶员一碰面,黑色小车的女驾驶员就闻到了虞某身上浓重的酒气,随即便报了警。
接到报警后,交警新安江中队民警陈元红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经现场酒精呼气检测,虞某呼气酒精含量为111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后经血液检测,虞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38.6mg/100ml。
据虞某自述,他是桐庐人,1月17日从桐庐开车到建德莲花一朋友家中做客。虞某到了朋友家,两人相见甚欢,于是便边吃边喝酒,直到凌晨2时许,期间虞某喝了约一瓶的洋酒。睡了几个小时后,朋友三人又打算前往新安江城区玩耍,没想到开车出发没一会儿,就出了交通事故。
在该事故中,虞某因实施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
临近年底,家庭、朋友的聚会也会因此增多,交警温馨提醒,每一个人的酒精吸收、排解能力不一样,即便是上一顿甚至前一天喝酒,仍有可能被测出酒驾。如果前一晚“贪杯”,次日出行尽量不要驾驶机动车,否则可能会因“隔夜醉”涉嫌酒驾或醉驾被处罚。
(通讯员:胡晓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