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年头可吃的东西这么多,却偏偏有人管不住自己的嘴,四条腿的除了板凳什么都想往嘴里塞。这不,大同一男子为了所谓的野味,拉起了电网捕猎,最终把自己送进了法网。
2021年12月13日,大同派出所接到群众反映,大同镇枫树岭村枫树底东边有人疑似放置了电网。
民警迅速赶至现场,因举报地点模糊,且天色已晚,迟迟未能发现电网具体放置地点。民警按照就近原则,现场走访了附近的几户村民,逐户进行排查,很快就在一户村民家中有了重大发现。
民警发现村民谢某家中厨房有一个电网装置,并在他家冰箱内发现4块尚未食用的肉类。人赃并获,谢某当场承认自己为吃野味在山上设置电网的事实。
经现场勘查,谢某在附近的一座矮山上装置了长达700多米的电网,且现场附近未设置任何安全警示标志。据谢某交代,他在晚上8点至凌晨4点的固定时间通电捕猎,通过电网非法捕获野生黄麂1只。
在谢某家中,民警对剩余黄麂肉及电网升压器等装置进行了扣押,谢某因非法狩猎被市公安局采取强制措施,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通讯员 黄昶阳)
延伸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7条第一款规定:未经批准,安装、使用电网的,或者安装、使用电网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4条和第115条的规定:以其他危险方法(私拉电网和使用高压工具狩猎属于此类情形)危害公共安全的,给不特定的他人生命财产造成危险的,足以危及公共安全的,即使没有造成损害后果,也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过失犯罪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