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钱,市人民调解委员会接待了一位特殊的“客人”。88岁的来顺老人推着轮椅,送来一封写好的感谢信。见着人民调解员吴良俊,老人便高兴地握着他的手,连声说:“谢谢!”
一周前的一个下午,市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了当事人来顺、春花老人赡养纠纷的调解申请。
调解员吴良俊了解到春花老人目前住养在福利院,身患疾病且腿脚不便时,便主动上门组织调解,同时邀请青年律师姚红俊共同参与调解。
结合自己多年的调解经验,吴良俊与老人的几个子女促膝谈心,从法、理的角度,向其阐明子女赡养父母不仅是法定义务,更是子女应尽之孝道。小姚律师也向当事人详细地解释了《婚姻法》、《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
通过二人的说法明理,老人与四个子女就赡养费用如何承担达成了协议。几人约定,由四个子女平均承担老人的养老、医疗及其他实际支出的费用,同时四人每月轮流到福利院陪护老人。此次纠纷圆满化解,帮助老人解除了生活上的后顾之忧,让其能在福利院安心休养。
(通讯员孙瑶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