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11时许,交警大队杨村桥中队民警在视频巡逻时,发现杨村桥镇官路村洞口有一辆电动三轮车上,不足2平方米的车厢内挤着7人。
附近警力立即赶往现场。据悉,驾驶员李某为外地人,当天上午下工后心情愉悦,想拉着工友一起去吃饭,谁知却被交警查获。经核查,驾驶员李某涉嫌无证驾驶机动车及驾驶不予登记的车辆上道路行驶,当日就被处以行政拘留7日、罚款1200元的行政处罚。后续,中队将对工地负责人进行约谈。
无独有偶。10月24日,交警大同寿昌中队民警在巡逻时,在320国道上寿李线红绿灯路口时,发现一辆电动三轮车逆向行驶。民警定睛一看,发现这辆电动三轮车上有8个人,经查这几人都是在附近某工地上班的工友,为了图一时方便,一起坐上了电动三轮车。
电动三轮车违规载人危害大,极易发生交通事故,甚至涉及死亡。2014年10月17日,65岁的徐某某在下涯镇春秋村村口,搭乘邻居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后,驶出不到50米,因载人后右转弯操作失灵冲到对向车道,与一辆行驶的重型普通货车发生碰撞,造成电动车驾驶员唐某某、乘坐人徐某某两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2018年以来,为预防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建德交警落实电动车严管“七个一律”,对电动车载三人(含三人)以上的,经鉴定为机动车且无证驾驶的,一律予以拘留。民警呼吁广大市民自觉做到不购买、不驾驶、不乘坐非法车辆,远离危险,安全出行。特别是老年人子女尽量不要给老年人购买此类交通工具,以免发生交通事故,对老年人造成伤害。
(记者 吴燕 通讯员 邵菁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