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载人不可取
日前,交警杨村桥中队日常巡逻至杨梅线路段时,发现一辆破旧电动三轮车上坐了五个壮汉。
车上五人均是某工地上的工友,电动车属于余某,平时用于工地上临时运货。当天工地上干活结束比较晚,临近7点才下班。工友表示,虽然从工地回宿舍路程不远,走路只需十几分钟,但一天的工作比较辛苦,看到余某的三轮车,都想图个方便,没考虑安全问题。当日,民警对所有人都进行了批评教育,将车上四名“乘客”进行分流。余某的电动车当场被民警扣留。
去年以来,为预防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建德交警落实电动车严管“七个一律”,对电动车载三人(含三人)以上的,经鉴定为机动车且无证驾驶的,一律予以拘留。经鉴定,余某驾驶的车辆为正三轮轻便摩托车,属于机动车范畴。同时,余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其行为属于无证驾驶。
最终,交警对余某无证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还载人的行为处以拘留3日,并处罚款1200元。
自去年我市开展电动车整治以来,电动车的行车秩序有了明显好转,在此希望越来越多的电动车能够提高文明意识,加强监督和自我监督,让文明出行深植心中,让出行更加安全。
(记者 吴燕 通讯员 翁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