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上午,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市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原总经理李寿良受贿一案。
被告人李寿良今年53岁,案发前系市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2018年11月,市监委对李寿良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对其采取留置措施。2019年1月29日被刑事拘留,同年2月2日被依法逮捕。
公诉机关指控称,2011年至2018年,被告人李寿良利用担任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市万居经济适用房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市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的职务便利,在保障性住房综合建设项目招投标以及施工协调、工程款支付中,违规为他人提供帮助,多次非法收受张某(另案处理)等人所送财物,共计价值231万元。被告人李寿良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退出全部赃款。
庭审中,市法院组成的合议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各方争议焦点进行了详细的法庭调查,全面听取公诉人、辩护人的观点和意见,组织控辩双方进行充分的举证、质证。被告人李寿良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目前,该案已审理完毕,市法院将择日作出判决。
部分市人大代表、市纪委监委、国资公司工作人员旁听了案件庭审。
(通讯员 王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