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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施工未设置围栏警示致人摔成骨折 施工方赔偿受害人9000元
2018-07-25 14:51

7月24日上午,一男一女走进梅城”睦之道”调解室,女子拄着拐杖,男子在一边搀扶着女子。两人身后跟着5人,除了梅城工业园区和某公司工作人员外,还有梅城镇政府综治办的两位干部。双方在在梅城镇政府干部的监督和见证下,到”睦之道”调解室调解张女士摔伤赔偿的纠纷。

5月7日傍晚,对于张女士来说,是一个痛苦的回忆。张女士在梅城镇工业园区某厂上班,傍晚下班时,天下着大雨,她骑着电瓶车回家途经园区锦峰路时,该路段坑坑洼洼,施工方正在修补被碾压坏的窨井,但施工方未在修补路段设置围栏和警示牌,加上雨下得特别大,雨水上涨把整条路都淹没,根本看不清楚哪里是坑,哪里是路,回家心切的张女士一不小心,连人带车一起跌落坑中,造成左脚骨折,后到医院治疗。

张女士认为,导致自己电瓶车翻倒、脚骨折,梅城工业园区和道路施工方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她要求梅城工业园区、道路施工方赔偿医药费、误工费、住院期间的营养补助费、后续治疗等一切费用共计15000元。

梅城工业园区锦峰路施工方代表认为,张女士摔去是她自己不小心造成,当天风雨太大也是客观原因之一,公司只能出于人道主义方式补偿一点。

听了双方陈述后,“睦之道”调解员认为,张女士受伤,道路施工方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虽然张女士摔倒是她自己不小心造成,但施工方在维修破损窨井时把路挖开,施工路段没有设置围栏和警示牌,和张女士摔伤有着推不掉的因果关系,梅城工业园区、道路施工方必须给予适当的赔偿。

经过老娘舅做工作,最后双方达成赔偿协议:梅城工业园区以及道路施工方向张女士赔礼道歉,并一次性赔偿给她医疗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共计人民币9000元,双方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后,握手言和。

(记者  王庚鑫  通讯员  舒建云)


责任编辑: 黄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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