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啊,猎杀或者买卖是要判刑的!”
“是学生捡来交到学校的。”
“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私自哺养是违法的。”
5月16日,市民游先生与夫人廖女士的微信对话,让一只迷路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安全地回了“家”。
当天,廖女士在浏览朋友圈时,发现一位在大慈岩中心小学工作的朋友发了一条信息,称有学生捡到一只非常可爱的小雏鹰,还配了一段视频。看见视频中毛绒绒的小萌物,廖女士顿生爱怜之心,就把视频转发给丈夫游先生,想把小雏鹰拿回家来养。
恰巧游先生是某机关单位的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意识较强,一看视频图像,立即给夫人普及了相关法律常识,并建议夫人让其朋友立即向110报警求助。
随后,市林业局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站的工作人员前往大慈岩中心小学找到了这只小雏鹰。经确认,小鹰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草鸮。原来,当日上午,该校一名小学生在家附近捡到了这只小鹰,就把它带到学校交给了老师。老师还没想好是放生还是报警,大家就争相拍照拍视频,上传到强大的朋友圈,衍生出了许多故事。
在市林业局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站,笔者看到这只可爱的小萌鹰正乖乖地待在纸盒中,褐色羽毛中夹杂着白色绒毛,一双呆萌的黑色大眼一下子就揪住了人心。
“这只小鹰绒毛都还未掉,太小了,我们准备将其送往康庆农庄动物救护托养中心饲养,待它稍长大些再进行野外放生。”管理站长余峰说:“在野生动物繁殖学飞季节,市民如遇见落地的小动物,应‘不予理睬’,尽量不要触碰它们,以免造成妈妈不再认领孩子的尴尬局面。另外,在救助野生动物时,照片和视频资料请不要随意转发朋友圈,以免引来不必要的麻烦和关注。”
(通讯员 王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