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清晨,梅城派出所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梅城镇某公司门口一对男女发生纠纷,梅城派出所立即派出两位民警赶到现场处置。
当事男子叫张浩(化名),今年55岁,梅城人。当事女子娟娟(化名),今年43岁,梅城人。娟娟的丈夫在杭州工作,有一个儿子今年读高一了。张浩也有家庭和子女。张浩、娟娟曾是同一个厂的工人,6年前两人相识,互有好感,后发展成男女情人关系。想到儿子读高一了,如果相好经常到家里来,娟娟怕对孩子影响不好,所以提出结束两人关系。今年初两人关系亮起红灯,娟娟的房子拆迁后,另寻住处,张浩找不到娟娟,于是到娟娟上班的公司门口堵截,讨要说法。
张浩觉得两人交往6年,自己花了近七万元钱,如今娟娟提出结束关系,他心里不舒服,于是拦在娟娟上班的公司门口,要求娟娟归还以前花费的钱,双方发生口角,引起纠纷。
了解双方纠纷经过后,民警将张浩、娟娟带到梅城派出所进行感情纠纷调解。民警和梅城“睦之道”调解工作室调解员舒建云对双方都进行了批评教育,指出双方搞婚外情,都不受法律保护,应该受到道德谴责。至于情人关系期间,用掉的钱有的是用到双方头上,而且是自愿拿出的,如今提出要对方归还,有点就不过去。
经过调解,娟娟愿意将张浩最近一次支付宝划转给她的3000元钱归还给他。双方感情纠葛就此结束,回归各自家庭,互不干涉。(记者 王庚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