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叶家社区的一棵白玉兰、一棵樟树被随意砍伐,还有一棵桂花树被截肢,就是因为它们长的繁盛而遮挡了阳光,惨遭砍伐。
原来,住在绿叶公寓的彭某发现楼边的一株白玉兰和一棵樟树越长越大,担心它们再长大枝繁叶茂,会遮挡自己家的阳光,届时更难处理。于是下定决心,趁着现在树还未成,便先行砍伐,以绝后患。而住在月亮湾的陈某,在小区里开辟了自己的“小菜地”,本就已经违法,却发现一旁枝繁叶茂的桂花树挡住了她菜地的阳光,于是她动起了歪主意,砍掉桂花树一半的树枝,以便让自己的菜能够充分的享受阳光。
据叶家社区李主任介绍,他在小区巡逻时发现了被砍的桂花树,经小区居民举报,他发现了被砍的白玉兰和樟树,一个月内发生了两起随意砍伐树木事件,在他8年的社区工作当中,还是第一次。他立即联系了市城市管理城南中队一起找到当事人,城南执法大队介入调查,目前已经立案,要求他们将绿化恢复原样,并接受相关处罚。
记者联系园林处的管理人员介绍,小区里的绿化树木不能够随意修剪、移植、砍伐,如果确实遮挡家中的采光,需要上报相关部门联系专业人员评估之后,进行专业修剪,千万不要自作主张随意砍伐,否则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浙江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 禁止下列损坏城市绿地及绿化设施的行为:(一)依树盖房、搭棚、架设天线;(二)在绿地内放牧、堆物、倾倒废弃物;(三)进入设有明示禁止标志的绿地;(四)破坏草坪、绿篱、花卉、树木、植被;(五)其他损坏城市绿地和绿化设施的行为。第三十条规定,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并可处以树木价值1至5倍的罚款:(一)擅自修剪、移植、砍伐城市树木的;(二)擅自砍伐、迁移古树名木或因疏忽大意养护不善致使古树名木受损伤或者死亡的。
(记者 朱海玲 通讯员 李志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