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医院在我市“任性”义诊,被处罚
近日,市卫生监督员在更楼街道张家村进行日常监督巡查时,发现杭州一家眼科医院的医师正在为村民提供量血压、测视力等活动,现场医师出具了《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自称属于“义诊活动”。但是当执法人员要求提供其所在地和义诊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其跨地区组织义诊的备案证明材料时,该眼科院负责人无法提供。执法人员立即责令停止义诊,立案调查。并最终给予其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卫生部关于组织义诊活动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 》文件,对义诊是这样描述的,“义诊是提供医疗、预防、保健等咨询服务的非商业性社会公益活动,对于疾病防治、宣传卫生知识、普及健康教育以及卫生支农等均具有积极的重要作用,是医务人员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具体行动。”
但是义诊不是想“开”就能“开”的,《卫生部关于组织义诊活动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中明确,义诊组织单位原则上应组织本地区的医务人员在本地区范围内举行义诊,在开展义诊活动前15日到义诊所在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备案;需跨县(区)、市(地、州)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义诊时,组织单位应在开展义诊活动前15—30日分别向其所在地和义诊所在地相应的县(区)、市(地、州)、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开展义诊的时间、地点、义诊的内容,参加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名称、医务人员数量及其从事专业等均需事先说明。
市卫生监督所提醒广大市民,要警惕“义诊”的背后可能不是“义”而是“利”,更有甚者,假借义诊之名,实施推销药品、保健品或医疗器械等诈骗活动,这些违背医德和法律、败坏医风、威胁民众健康权益和财产权益的违法行为,卫生监督员将严肃查处、一查到底。
(通讯员 刘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