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上午,一男子骑着电动车在机动车道上行驶,交警示意其停车,男子减速后又突然加速行驶,撞倒了交警,随后又撞上了一辆轿车。所幸被撞交警并无大碍,该涉事男子因阻碍执行职务被处以行政拘留8日。
是日上午8时许,正在新安江市政府门口执勤交警小戴发现一名男子正驾驶电动车在机动车道上行驶,前方正巧有一辆车正打了又转向灯转弯,小戴随即上前示意骑电动车男子减速,该男子先是减速靠边行驶,随即突然加速,撞倒了交警,后又撞上一辆正在行驶的白色轿车。
此时,戏剧性的一幕来了。据现场市民称,该男子撞上车后便倒地不起,并称交警撞了他的车,自己的电动车的车头和车尾都被撞坏了。“是你撞倒了交警。”在周围市民的提醒下,该男子才起身开始打电话。随后赶到的民警见状立马将男子带回新安江派出所。所幸的是,被撞交警并无大碍。“就是当时撞倒时手臂有点疼,也什么问题。”事后执勤交警小戴表示。
据了解,该男子54岁,是建德本地人。当日,他正要从程周坞出发骑电动车去上班。当通过市府门口时,交警示意他减速,他先是减速,后担心被罚又加快速度冲卡。“我想交警能放我一马就放我一马,我要是骑过去就好了。”事后,该男子在接受询问时表示。目前,该男子因阻碍执行职务被处以行政拘留8日,并要承担被撞轿车的维修费用。
民警则呼吁广大市民要控制好情绪。民警查纠交通违法行为并不针对某个特定的人,而是针对这种违法的行为本身和造成的危害后果,是为了保障全体交通参与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和谐、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所有交通参与人都应当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的道路通行秩序,做个文明交通参与人。
(记者 方滋 通讯员 戴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