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轰轰轰……”未见其车先闻其声。日前,交警大队新安江中队查处了一辆改装车,该车排气管由单管改为双管,车灯也改成了紫色。
当日晚5时40分许,交警大队新安江中队在新安东路联华超市路段执勤时,一辆声音拉风的小轿车从远处驶来。民警遂上前示意该车靠边停车。下车的是一位90后司机毕某,其称车辆为姐夫所有,对车辆情况不知晓。
经调查,毕某驾驶的车辆排气管以及车灯都进行了改装,车身上还贴着“有钱改”字样的贴纸。民警当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责令毕某恢复原状,并罚款400元。
图为,交警大队新安江中队民副大队长廖晓成监督车主将改装车恢复原样。
(记者 吴燕 通讯员 廖晓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