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市人民检察院对“8·19”案刺伤两名出警民警的犯罪嫌疑人吴某以涉嫌妨害公务罪批准逮捕。
8月19日21时许,市公安局寿昌派出所民警黄文斌和辅警郑利生接到报警,称航头镇航川村一名醉汉在持刀闹事。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发现犯罪嫌疑人吴某手持水果刀,当即要求他放下刀接受询问。但吴某不听劝阻,持刀将黄文斌脖子处划伤,又将郑利生手臂、背部刺伤。黄文斌持木棍上前制止,吴某又将他腮部割伤。后在群众的帮助下,两人忍痛将吴某制服。经市公安局法医鉴定,郑利生的伤势达到轻微伤程度,黄文斌的伤情待鉴定。
经依法审查,检察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吴某涉嫌妨害公务罪,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之规定,决定批准逮捕吴某。
(通讯员 金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