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陈某(男)与王某(女)系夫妻,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陈某每月都将收入交给王某保管,家中的大小开支也都由王某负责。王某经常将家中剩余的存款取出,放在其母亲处,并谎称家中没有任何存款。陈某与王某因感情不和打算离婚,就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起了纠纷。因为家中一直由王某管钱,王某说家中没有存款,但陈某认为夫妻双方都在工作,虽然对家中的日常花销不太了解,但是应该有存款。陈某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评析】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双方共同共有的,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而擅自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或通过伪造债务等非法手段据为己有的,都是对另一方合法的财产所有权的侵害,是一种民事侵权行为。受侵害的一方可以依据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对这部分没有合理分割的财产进行再次分割。在分割时,关于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不过,当事人需要注意,根据这一规定请求法院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是受时间限制的,诉讼时效是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