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运以来,市运管处查获首起涉嫌非法运输烟花爆竹
“车身没任何危险警示标志,也无押运人,却拉着200余箱烟花爆竹驰骋国道。”1月13日,我市交警、运管等有关部门启动春运期间专项检查。1月17日,市运管处在于合收费站查获一辆涉嫌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厢式货车。
近日,市运管处在于合收费站设立卡口开展“两危一客”检查行动。1月17日下午,执勤点运政执法队员拦下一辆厢式货车检查。经查,车厢内满载200余箱烟花爆竹,总货值达十余万元。虽然该车性质为道路危险货物专用运输车,但车身未悬挂任何危险警示标志,且车内仅有驾驶员,无随车的押运人员,驾驶员也不能出示本人的资格证件,涉嫌非法运输易燃易爆危险品。
驾驶员声称,他只是临时接到任务,代替朋友运输。目前此案已移交公安机关,案件待进一步调查处理。
随着新春佳节的临近,烟花爆竹生意越来越旺,根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从事烟花爆竹运输需要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使用专用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并配备具有专业资质的驾驶员和押运人员;同时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经由道路运输的烟花爆竹,还应当经公安部门许可,取得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否则属于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将面临法律的严厉制裁。(记者 吴燕 通讯员 詹聪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