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以来,我市迅速贯彻落实省市“禁种铲毒”工作精神,联合市林业局、农业局、公安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2016年禁种铲毒工作的通知》,并将禁毒宣传画张贴至全市各个基层乡镇村,将禁毒工作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个乡(镇)、村和具体责任人,很快收到初步成效。4月22日,根据线索反映,森林公安拔除毒品原植物罂粟156株。
4月22日上午,森林公安接到下涯镇综治办报警称:工作人员在之江村发现有疑似罂粟的种植物。接警后,森林公安乾潭中队迅速出警,经查,该处所种植物确为毒品原植物罂粟,系下涯镇之江村山边自然村村民陆某(75岁),为给猪治病,在其住房院墙内种植。经教育释法,陆某认知态度较好,自行拔除了已经开花结果的罂粟,经清点共有156株。目前,该案件线索已经移交杨村桥派出所。(通讯员 王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