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江豪庭”顺利交付,普通债权受偿比例高达98%
坐落于我市新安江畔的“望江豪庭”项目,一度因开发商资金链断裂而被迫停工,建筑工人、业主、债权人集体上访。如今,在市法院的主持下,开发商景程置业限公司重整成功,不仅让企业起死回生,而且400多名建筑工人、192名购房业主和113名债权人的利益得到最大保护。
2013年下半年,由于银行信贷收紧加上经营不善,景程置业资金链断裂,“望江豪庭”项目停工。2014年1月17日,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景程置业公司向市法院申请破产重整。市法院当日立案受理,并指定清算组担任破产管理人。破产管理人接管景程置业公司时,“望江豪庭”房产除土建主体竣工外,尚有供电、供水、消防、道路、景观、绿化等工程未施工,已完工工程中应付未到期工程款5000万元,后续仍需1500万元左右的投入才能使房屋达到交付条件。景程置业的银行账户被外地法院冻结,全部346套商品房中,已出售192套,民间借贷债权人办理销售备案登记142套,被法院查封12套。
时值春节前夕,400多名建筑工人被拖欠工资650万元,192套已销售房屋的买主眼见房子停建而忧心忡忡,113名其他债权人情绪激动,各方利益主体多次组织信访,甚至围攻破产管理人。经过债权申报、审核,管理人确认景程置业公司当时债务总额达1.68亿元。办理此案的法官介绍,如果简单地让企业执行清算,许多普通债权人将“颗粒无收”,购房户、建筑工人的权益也难以得到保障,“望江豪庭”项目将彻底变成一个“烂摊子”。
在审理该案时,市法院与管理人明确了“只有将房子建好交付才能达到各方共赢”的工作思路。此后,通过不断接访、沟通,工程施工方同意暂缓支付建设工程款,民间借贷债权人陆续解除部分商品房的销售备案,以筹集复建资金。在多方努力下,“望江豪庭”2014年2月恢复施工,当年6月逐步交房。
今年1月26日,景程置业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管理人提出景程置业公司重整方案,到会债权人表决100%赞成通过。根据重整方案,“望江豪庭”114套库存房产以折抵债务形式得到消化,为我市带来税收1000多万元。破产重整后,景程置业公司将摆脱原先的债务束缚,以崭新的姿态为“望江豪庭”做好后续建设和服务。当日,市法院裁定批准了管理人报请审批的景程置业公司重整计划。经努力,工程款优先债权、第一顺序的劳动债权、第二顺序税收债权均100%受偿,普通债权清偿率高达98%。
市法院副院长洪锦平介绍,“综合其他地区的一些案例来看,房产企业倒闭后通过行政手段垫付财政既不符合要求,也难以达到良好效果。景程置业公司破产重整案件最大的亮点在于,依靠市场化手段实现房产项目竣工交付,并以此为基础,在法治框架内最大限度兼顾了施工方、购房户和其他债权人的利益,实现多方共赢。”(通讯员 翁瑞成 陈晓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