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为达到损人利己的违法目的,不法分子找假配偶、假父母到公证处骗取公证书的事件时有发生。12月16日下午,市公证处就遇到了一对来办理抵押借款合同公证的“夫妻”,不过在工作人员的“火眼金睛”下,他们还是露出了破绽。
据承办的公证员介绍,受理了该项公证申请后,在审查借款人(抵押人)身份时,他们发现女方借款人相貌与提供的身份证照片差异较大,于是就向领导进行了汇报。经过进一步核实,借款人承认女方借款人不是自己的妻子,而是找来顶替的。当时和这对“夫妇”一起来市公证处的还有一名出借人,得知情况后,感谢公证处严格把关,为其避免了10万元的经济损失。
市公证处的工作人员介绍说,因为当事人抵押的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办理抵押借款合同公证需要夫妻双方签字,由于一些原因夫妻双方不能同时到场,于是就有人想出了各种“点子”,不过一旦发现,公证处除了批评教育,也肯定会终止该类公证的办理。
(通讯员 赖琼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