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帮他人担保被判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老赖”夫妇只能变卖房产,但房屋变卖后却没有将该笔房款用于归还债务,致使法院判决无法执行。近日,建德法院一审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分别判处这对“老赖”夫妇朱某与严某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和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
2010年12月,李某向朋友陈某借款8万元用于生意投资,朱某和李某是多年的好友,便帮其担保了这笔借款,但没曾想借款后,李某便“人间蒸发”了,想尽办法都联系不上。无奈之下,陈某只能将李某和朱某告上了法庭,该案经法院审理后判决李某归还陈某借款8万元,朱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官查询后发现,李某名下并无财产可供执行,而朱某也玩起了“失踪”,执行法官一直无法与其取得联系,根据申请人提供的信息也无法查找到他的下落。同时,法官通过调查发现朱某除了银行卡上的1万元多之外,也没有其他的财产线索,案件执行因此陷入僵局。
今年年初,案子出现了转机,执行法官调查得知,朱某夫妇已出售了自己所有的住房,但两人商议后,将所得房款85万元用于偿还其他债务。后经多次催促,他们仍拒不主动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今年3月,执行法官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案发后,夫妇俩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于2015年11月与陈某达成和解协议,约定一次性付给陈某10万元,履行了全部的还款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朱某、严某对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鉴于其已主动全部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据此,法院遂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近年来,建德法院不断强化强制在先的执行理念,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向“老赖”们打出一记“重拳”。今年以来,该院共受理执行案件4368件,对不申报财产、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司法拘留83人,依法对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公布失信黑名单3191人,移送审查涉嫌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案件3件。(通讯员 丁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