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后,即使你只开了50米车,也一样要入罪。近日,我市一名男子就是醉酒后开了五六十米车,停在路边被交警发现。后男子依法被判处拘役两个月,罚款4000元。
11月3日晚8时许,市交警大队新安江中队执勤交警检查至梅坪村路段时,发现一辆小轿车停在路边,车灯开着,一名男性司机趴在方向盘上。交警上前敲车窗,男子半天没反应。连续敲了几次后,男子才摇下车窗。“有酒味!”交警立即反应到。在交警的询问下,男子说,他刚刚开了五六十米,突然想到酒后不能开车,就停在路边了。随后,交警将男子带上警车醒酒,并带回中队作笔录。
酒醒后,男子却矢口否认自己开过车。他说自己有酒驾前科,不会再去干这样的事。当交警拿出之前与其对话的录像后,男子才不得不承认酒后驾车。男子说,当晚他在丈母娘家吃晚饭,喝了酒,准备回家时,心想村道上不会有交警查,就开车出了门。在村道上开了五六十米,马上要上公路了,他害怕有交警查酒驾,就停在了路边。
经血液检测,该男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81.8mg/100ml,属于醉酒驾车,因此他当即被刑拘。几日后,市人民法院按危险驾驶罪,判处该男子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交警提醒,司机朋友一定要紧绷“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根弦,酒后不开车,为自己也为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记者 吴燕 通讯员 麻文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