罂粟虽有异常美丽的花朵,却是毒品原植物而被国家明令禁止种植。近日,寿昌派出所一日之内查获了三起非法种植罂粟的案件,三位种植者都处以罚款、或行政拘留。
5月13日,寿昌派出所航头防区民警在辖区内灵栖村、南屏村进行日常排查工作中。巡查至南屏村时,发现郑某家的花坛里种有16株罂粟,都已结果。民警立即找到了郑某,郑某说是他种的,是为了给鸡吃,防止鸡生病。 民警将罂粟铲除后,对郑某进行了批评警告,并罚款500元。
而当民警返回至在灵栖村时,发现有二片植物长势茂盛,民警走近一看,竟然也是罂栗。民警数了数,数量不少。一处种植罂粟411株。经询问,确定种植人为余某,某饭店的老板,余某说是为了治牙痛。另一处种植罂粟101株,种植人陈某说起了种植的缘由:去年,家里90多岁的老人得了癌症,痛得厉害。当时想起罂粟能减轻痛苦,为了让老人晚年过得安详些,就在田里种起了罂粟。今年年初,还没等罂粟成熟,老人就去世了。当民警问起,那年初,怎么没铲除。陈某声称忘了。
罂粟不可私种,种者必究。 这两处罂粟被铲除后,最终,余某行政拘留13日,陈某行政拘留10日。
警方提示:种植、经营、私自使用罂粟均属违法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1条第l项的规定,非法种植罂粟不满500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但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种植罂粟超过500株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按《刑法》351条处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三)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3000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我市公安局还明确规定了非法种植罂粟不满50株,处500元以下罚款。
(记者 吴燕 通讯员 黄文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