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民问:我在购房时与物业公司签了一份《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是物业公司提供的格式合同,其中有“阳台、窗户外侧不可安装防盗网、纱窗等防护设备”的条款。我没细看便签了字。近日,我在装修中把防盗网安装在阳台、窗户外侧与外墙面同一平面的位置上,而物业则强令我拆除。请问,我必须拆除防盗网吗?
律师回复:虽有协议在先,但物业公司仍无权强令你拆除防盗网。因为,你对自己房屋阳台、窗户享有专属权。你安装防盗网是出于自我安全防护之需,且防盗网外侧与房屋外墙面处在同一平面位置,既不危及房屋安全,也不损害他人利益,故物业公司无权干涉。此外,你与物业公司关于不可安装防盗网的约定无效。因为物业公司与你签订的《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源自其所提供的格式文本,而“不可安装防盗网、纱窗等防护设备”的约定,排除了你对自己房屋阳台、窗户享有的合理使用权利,故虽然你在签订协议时属于自愿,但该条款仍属无效,所涉内容从一开始便对你没有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