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行为不仅遭罚款拘留 保险公司也拒赔
驾驶机动车需要有相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无证驾驶就是违法,而对那些少数无师自通,自认为车技了得的“无证族”来说,却是仗着“艺高人胆大”就“常在河边走”,将自己与他人的生命当作儿戏。近日,我市交警大队就处理了一起无证驾驶事故。
2014年11月16日凌晨1时许,交警新安江中队报警电话响起,110指令:有人开车撞到了电线杆上,无人员受伤,要求值班民警马上出警。
民警快速赶到事故地点看到,现场有2根电线杆已被撞倒,车内安全气囊全部弹出,还有一名男子正站在车边不停的四处张望。面对民警的询问,这名男子(报警人黄某)闪烁其词、漏洞百出。后经民警现场比对、走访排查,报警人黄某涉嫌冒名顶替他人的行为及胡某、凌某、方某等涉嫌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辆肇事的行为浮出了水面。
原来,黄某系该车辆的租车人,当时与他同车的有胡某、凌某、方某、汪某等四人,因路上车少,为过一把开车瘾,胡某、凌某、方某三人便商量着轮流开车,找找“感觉”。不料,在胡某开车时却撞到了电线杆上,事故发生后,为了逃避交警处罚以及方便向保险公司索赔,黄某在其他人离开后便打电话报警,出现了这“顶包”一幕。
真相大白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黄某将车交无证人员驾驶处罚款1千元,胡某、方某因未成年,责令监护人严加看管并处罚款;凌某因无证驾驶被处以10日拘留并处罚款。不仅如此,保险公司也表示拒赔,该车辆维修及电线杆修复所有费用均由肇事人员个人承担。
交警大队也提醒广大市民,为了他人和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勿无证驾驶!家长和学校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交通安全教育,切莫让悲局上演。
记者 胡泮 通讯员 邵菁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