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捕兽换俩钱儿,他在自家后山上私拉了电压高达上千伏的电网,不成想,却把自己的好友电死在了山上。6月5日,吴某被建德法院以犯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
吴某是建德本地人,因触电身患残疾,一直没有工作,也没结婚,家里状况很差。吴某以前本身是一名猎民,自己村子附近一带的山上常有野猪、黄麋等野兽出没,看到一些猎民经常到这一带的山上进行打猎,吴某有点心动了,他也想抓几只野兽补贴补贴家用,顺便尝尝野味。去年10月,吴某从朋友那里买了一台通电的捕兽器。他把捕兽器安装在自家屋后的山上,捕兽器用两根电线连接在自家的电源上,并安装了一个警报器,只要野兽触碰到捕兽器,警报器就会发出声响。他心想捕兽器都是晚上十点以后才通电,而且晚上这一带也没有什么人活动,应该没什么问题。没有想到的是, 11月8日凌晨,出了大事。
那晚已经是他装上捕兽器十几天后的事了。期间,吴某每晚10时到次日凌晨4时通电,已经电到几只野兔和山鸡。但这晚的铃声比以前要更急促,吴某的心里也感到隐隐的不安,他马上切断电源,出门往山上跑。一到现场,看到眼前的情景,老吴的脑袋 “轰隆”的一下傻眼了:原来倒在旁边的根本不是什么野兽,而是一个人。而这个人就是老吴的邻村好友老李。
老李今年48岁,也是建德本地人,和吴某是两人经常一起打猎,一块喝酒。吴某马上去摸了摸老李的脉搏和呼吸,发现他已经当场死亡。吴某一下子就瘫坐在了老李的尸体旁边,慌乱中叫来了自己的弟弟,两人先用棉被将吴某的尸体包裹住,用车将尸体体送至老李家门口,然后吴某赶回现场将捕兽器的电线全部收起,放在了自家屋后的猪栏内。天亮后,吴某换了一身新衣服,联系村干部,在村干部的陪同下到派出所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吴某非法架设电网,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过失造成他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鉴于有自首情节,且其家人赔偿受害者家属11万元,于是做出了上述判决。(记者 金婷 通讯员 丁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