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年头,为了赚钱,有些人昧着良心拐孩子、骗少女、坑老人,更有甚者,打起了卖淫女的主意。陈某等三人就是这样一伙人,平时好吃懒做,为了赚钱,不择手段,动起了控制“小姐”卖淫赚钱的歪脑筋,殊不知最终将自己送进了班房。
2010年下半年,陈某和两个狐朋狗友缺钱了,三人就凑在一起商量生财之道。其中一个经常和“小姐”打交道的朋友便提出控制“小姐”卖淫赚钱的想法,大伙一合计,觉得是一条不错的生财之道,便决定由三人中有点成本的陈某出钱,到安仁、芝夏等地的音乐茶楼里唱歌,以包夜嫖娼的理由将卖淫女带出,然后假装和“小姐”谈恋爱,控制她们卖淫,从中抽取嫖资。
说干就干,商量完之后,陈某三人便来到安仁村后山自然村某音乐茶楼里唱歌,花了600元钱从老板吕某手中将茶楼里的卖淫女小红、小梅(化名)带到新安江的宾馆内嫖娼。
“舍不得孩子套不到狼”,嫖娼期间,陈某等三人花了三四千元,陪同小红、小梅吃喝玩乐、逛街购物,同时也通过聊天,将小红二人的家庭背景,包括家庭住址、经济状况等信息了解得一清二楚。觉得时机成熟了,陈某三人便提出合作卖淫,共分嫖资的意向,小红、小梅二人当场拒绝,并提出要回音乐茶楼。
为了拿回这段时间的经济损失,陈某三人又动起了脑筋,最后达成一致,要求小红、小梅各拿出一万元钱作为补偿,如果拿不出钱,就要在写下欠条的同时通过卖淫赚钱,将债务还清。小红和小梅当然不干,可为时已晚。陈某等三人将两人带至僻静的水泥路上,掏出随身携带的匕首威胁两人,如果不答应就把她们的脸划破。还把先前了解到两人的家庭住址说出来,威胁两人如若不从,便闹到她们的老家去,让周围的人都知道她们在外卖淫。更令人瞠目结舌的是,陈某等三人将小红、小梅带到派出所门口,威胁她们不愿去卖淫赚钱的话就进去告发她们。并说,作为嫖客,陈某等三人最多就是罚点钱,关几天,可小红两人就不一样了,被警察知道卖淫的话,后果要比陈某严重多了。权衡之下,小红和小梅只得被迫同意去卖淫赚钱。
在被陈某等三人恐吓威逼之下,小红小梅都写下了15000元的欠条,并同意卖淫赚钱来还债。目的达到之后,陈某等三人就将二人带到梅城朱某、龙某开的休闲中心,并和朱某讲好,小红和小梅卖淫所得嫖资三七开,七成归自己所有,三成归朱某所有。此后,又将二人带到新安江后马路某美容店、梅城美容店、麻园岭私人旅馆等地卖淫,最后又带回休闲中心。一直待到当年12月份,小红才脱离“魔爪”。在被迫卖淫期间,陈某多次到朱某处拿得卖淫分成约5000元,并从小红处窃得一枚价值1300余元的金戒指。其他两名同伙也以各种方式从小红二人处拿得钱财。
直到今年4月上旬,警方在查办新安江街道一起理发店涉嫌组织卖淫案的过程中发现,涉及该案的卖淫女小红有被人强迫卖淫的线索。经过抽丝剥茧的调查之后,警方抓捕了犯罪嫌疑人陈某三人,涉嫌介绍卖淫的茶楼老板吕某,以及涉嫌容留卖淫的朱某、龙某。至此,沉寂四年之久的强迫卖淫案终于告破。(实习生 吕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