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一家占着租赁关系已经终止的厂房场地迟迟不搬,梅城镇政府将其告到法院,要求对方腾退房屋。官司虽然胜了,可王某一家仍旧不肯搬出,梅城镇政府只得申请法院执行。4月1日,市法院根据申请,强制王某一家腾退房屋。
4月1日早上8点左右,市法院50多名执行法官、法警赶到梅城镇城西村执行现场。“王某的家人拿着电锯挡在门口,情绪特别激动。”市法院法警大队大队长彭国强表示,执行法官、法警只能根据预案依法对王某一家采取强制措施,将厂房内的王某家人强制带离现场。记者在现场看到,厂房门口贴有法院腾退公告,不时有法警从房屋内清理出汽油瓶,“王某家人准备了10多个汽油瓶、1个汽油桶,准备暴力抗法。”彭国强告诉记者,有一名干警因为王某家人的暴力抗法而受伤。
为什么王某一家会无视法院公告,以致被强制执行?市法院梅城法庭副庭长黄曙光介绍了此次行动背景。事情从2005年5月说起,被执行人王某承租了梅城镇某养殖场的房屋及场地,租期5年。因经营亏损,王某2009年要求提前退租,并签订协议承诺当年 8月13日搬走。可协议签订后,王某未在约定的时间内搬出,也未缴纳租赁费。
因梅城镇新城建设开发需要,市政府将该养殖场的房屋及场地划归梅城镇政府。2011年王某与梅城镇政府签订协议承诺搬离。但此后王某仍未腾空房屋。2013年8月27日,梅城镇政府向市法院起诉,要求王某腾退房屋场地并移交。法院审理后,判决王某限期腾退场地厂房。王某提起上诉,杭州市中院审理后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判决生效后,梅城镇政府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于今年3月14日立案执行。“我们向被执行人的妻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也先后几次约谈了被执行人家属,上门做工作。尽管我们解释了本案的法律关系,也苦口婆心做了说服教育工作,但被执行人家人依然听不进,且言语偏激,称家里已准备好刀具、汽油和横幅。”黄曙光介绍说,3月24日上午,法院向被执行人家人送达了腾退公告,并在其养殖场大门口、村委会公告栏张贴。多方做工作无果,被执行人家人明确提出不会履行,市法院决定4月1日组织进行强制腾退执行。
记者在现场了解到,市法院执行法官、法警将被执行人一家带离现场后,对被执行人一家的财物进行了清点、登记、公证,并打包搬运,将厂房腾退移交给梅城镇政府。梅城镇政府顺利拆除了房屋建筑。市法院对暴力妨害执行的崔某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并将对其行为是否构成刑事犯罪移交公安侦查。(记者 方仙 通讯员 丁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