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关心帮助我的每一位检察官!”开学前,胡某女儿接到了市检察院募集的捐款。她含着泪,向承办案件的市检察院检察官鞠躬道谢。
2013年8月,胡某因家庭纠纷,用铁棍将舒某打伤。12月,胡某因故意伤害罪由建德市公安局向市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在案子到市检察院审查的第二天,一直取保候审的胡某在家中猝死。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市检察院决定对胡某作不起诉处理。
承办检察官在审查案件时了解到,胡某家庭经济困难,但读高中的女儿学习成绩优异。为了女儿的学业,胡某晚上去厂里上班,白天在家务农或者打一些零工,一天基本上只有三、四个小时的休息时间,生活十分艰苦。由于胡某突然离世,加上胡某妻子在外一直未归,家庭的变故使得胡某十八岁的女儿失去了依靠,目前只能跟着奶奶和大伯一家生活。但是奶奶年事已高,大伯一家经济条件又不是很好,女孩今后的生活失去了经济来源,上学也受到了影响。
“胡某因为一时冲动犯了错,但是他女儿是无辜的,家庭受到这么大的变故,孩子肯定会有影响,我们想尽可能的帮助这个女孩。”为此,市检察院团支部为胡某的女儿组织了募捐活动,同时积极联系胡某一家所在村的书记、主任争取为女孩办理低保,还向女孩的班主任了解其在校情况,与校领导商讨如何给予女孩更多的照顾,帮助其走出困境。
日前,检察官向胡某家属宣布了不起诉决定书,承办检察官也将其募集的捐款3000余元交给了胡某的女儿,并与女孩进行了交谈,表示女孩今后有什么问题需要帮助随时都可以找她,她愿意做女孩的知心姐姐。记者了解到,市检察院也正在为被害人申请司法救助。(记者 方仙 通讯员 胡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