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法制 建德新闻网
0571-58318323
我要投稿
建德市新闻传媒中心 主办
您当前的位置: 建德新闻网 > 建德频道 > 社会·法制

微信扫一扫分享

顾客自导自演“维权”闹剧
2013-02-19 14:00

男子买到过期食品要求赔偿

调查发现竟是顾客自导自演“维权”闹剧

维权的事儿天天发生,对社会来说也是件好事儿,说明咱们老百姓的法制意识增强了。不过有人却借着维权的名义骗取赔偿金。近日,建德经济开发区(原寿昌镇)就发生了这样的事儿,好在执法人员心细如尘,在经营者的配合之下,很快让这场“维权”闹剧落幕了。

事情发生在2月17日下午4点左右,两名操着河南口音的外地男子张某、马某到寿昌工商所投诉举报,声称2月17日中午12点在寿昌溪边路的新星副食品经营部以114元的价格购买了一盒元邦胶囊,服用后于当天下午2点出现呕吐、脱水等不适症状,经医生诊断为食物中毒。两名男子检查上述元邦胶囊外包装盒后发现,该胶囊生产日期为2009年11月,保质期为2年,至购买之日已超过保质期15个月之久,要求寿昌工商所对经营者进行查处,并要求经营户除赔偿其医药费和误工费2000元外,再支付十倍价款即1140元的赔偿金,共计3140元。随后,两名投诉人向执法人员提供了上述元邦胶囊产品、购货凭证、病历本、医药费发票等一系列“证据”。

寿昌工商所执法人员在受理此案后,感觉事情有些蹊跷。投诉一方声称自己比较大意未注意看生产日期就服用了产品;一方面又非常仔细地索取了经营户手写的“卖出元邦胶囊一盒114元”字样的购货凭证。出于谨慎,执法人员打开了手机录音功能并开始对投诉人进行询问。询问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投诉人对回答涉及身份信息的问题时表现得烦躁、抗拒,并不停要求执法人员迅速查处经营户,让经营户赔偿损失,不然就要投诉执法人员“官商勾结”、“不作为”。

执法人员一方面安抚投诉人,以事关重大要向领导汇报为由将投诉人带至他处等待;另一方面则通过电话询问经营户具体细节,并要求经营户迅速查清该批次元邦胶囊的进货时间、渠道、数量和索证索票等情况。在调查过程中,经营户向执法人员反映,自己店内的元邦胶囊一直定期由供货商负责检查保质期等信息,应该不存在长时间超期问题,但苦于投诉人确实是在自己店内购买的商品,又不能不认,这也让经营户慌了手脚。执法人员认为事情蹊跷,鼓励经营户保持冷静,让经营户先通过店内监控查清楚投诉人在店内购物时的细节再作下一步处理。

按照执法人员的建议,该经营户马上查看了店内的监控,结果竟是投诉人趁店内客流量大,管理人员不注意时,将自带的两盒过期元邦胶囊带入经营户店内,将其中一盒放置于货架上,然后向经营户付了114元购买了自带的另外一盒过期胶囊。

随后,经营户立即向公安机关报了案,寿昌工商所执法人员向公安机关提供了犯罪嫌疑人的现场录音等证据。两名犯罪嫌疑人也被带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至此,这场顾客自导自演的“维权”闹剧也落了幕。

工商建德分局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在日常生活中既要奉公守法,也要加强防范意识,避免被不法分子设下圈套。经营户在日常经营中要切实做好索取进货票据和供货方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照的索证索票工作。消费者要尽量选择有正规经营资质的商店,避免在没有合法经营资质的流动摊位购买商品。在购买商品时要注意检查商品外包装标注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保管好购货小票等凭证,以保护自身权益不受伤害。在遇到自身权益受损时,消费者可以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或直接到工商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记者 陈晓波 通讯员 毕晨))

责任编辑: 周冰

扫一扫关注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