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底,徐女士因为购买了四个月的电视机出现质量问题,多次被商家拒绝维修,最后在工商部门的调解下,终于获得圆满的解决。
今年4月份,家住横山社区的独居老人徐女士前往寿昌某连锁家电以旧换新购买了1台900元的彩电。收货的几天后,她就发现货不对版,她买的是在店里看到的纯平彩电,而送来的是超平彩电。徐女士与商家交涉,要求换原定机型,商家的回复是没这款产品了。徐女士只能自认倒霉。
7月23日,徐女士在看电视时,突然电视屏幕变成了黑屏,她找到商家要求免费维修。商家以徐女士不能找到当时购买的发票不能确定购买时间儿拒绝免费维修,徐女士多次要求商家翻阅过往销售单据找寻(当时购买发票的)存根,均遭到商家拒绝。
8月底,徐女士带着电视机销售票据和维修卡前往寿昌工商所和消保委寿昌分会投诉,要求商家退换货。消保委寿昌分会工作人员在了解情况后,立即进行调查核实。经过调查后,工作人员找到商家,商家坚持称当时送货的就是纯平电视。在将徐女士家中出了问题的电视机拉回店中后,商家才承认给徐女士的是超平电视。在历经一个多小时的耐心调解后,双方达成协议,商家最终同意退货,徐女士对此也表示满意。
工商消费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家电购买家电时要看清型号,收货时要看清型号,发现问题要和送货人员及时沟通,同时要妥善保管相关购物凭证,一旦发生消费纠纷可便于维权。(通讯员 章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