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登记条件的市民10个工作日可取证
近日,记者接到洋溪街道居民王先生的投诉,称自己在办理二手房过户时,中介向其收取了办证“加急费”,在费用结算时又无法提供办证部门出具的相关发票或收据,后经咨询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住建窗口工作人员方知受骗上当。
记者从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了解到,目前在二手房屋买卖过程中,确实有个别不良的房地产中介公司利用市民急于取得房产“三证”的心理,向市民收取所谓的办证“加急费”,由于大部分市民对房地产交易登记程序不熟,在中介的“忽悠”下,认定只要缴纳了“加急费”,登记部门就可以按加急程序办证,从而缴纳几百甚至几千所谓的“加急费”给中介。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提醒市民,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有法定程序和办理时限,只要符合登记条件,市民在10个工作日内就能拿到房地产证。领证时除按规定收取有关费用外,从来没有收取“加急费”之说。所谓的“加急费”全是不良中介骗钱的把戏,登记部门从来没有收取任何费用加急办理各类房屋登记的业务。
有关法律人士表示,某些中介收取加急费用,纯属违规经营行为。对于这类“加急”服务,中介公司亦无法提供相关发票。一旦市民在被收取加急费用后,因某些原因仍未能赶得上时间过户,是没有凭证可以向中介公司追讨赔偿的,这存在着一定的风险。而且,在过户交易流程中,除了查册和签合同属于中介公司可以协助办理范畴,其余工作流程都需要政府部门在一定的工作日内完成,中介公司是无法左右其进度的。(记者 蒋宁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