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12日13时,建德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指令:在建德市更楼街道某工地有一男子爬到塔吊上欲跳塔吊自杀。警情就是命令!接警后,城南派出所值班领导迅速带领民警赶赴现场,现场已聚集围观群众几十人,只见在30余米高的塔吊吊臂上有一男子来回走动,情况十分危急。经了解:当事人是一名男子,20岁来岁,当日到工地讨要工资,老板以他没有带凭证为由拒绝付钱,双方发生纠纷。讨工资男子好像事前还喝了点酒,乘着酒劲一气之下爬上该工地塔吊吊臂上以寻短见方式胁迫用工方付款。
情况紧急,围观的群众越来越多,民警一方面迅速疏通围观群众,一方面找来小伙子的亲人以及与他有债务纠纷的老板一起做其思想工作,但年轻人情绪激动,仍僵持不下。
经过民警工作,工地方从银行取来40000元人民币,叫讨工资的年轻人下来结账,但他依然不肯下来并且还威胁不许别人靠近,否则自己就跳下来。经过民警一个多小时的耐心劝导和教育,年轻男子终于从塔吊上下来。
人虽然是救了下来,但是男子的行为引来众多群众和工地上工人的围观,严重扰乱了施工单位的生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其受到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罗志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