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23时50分许,梅城派出所接到110指令称,有一女子在梅城东湖边要跳湖。
接到报案后,派出所立即安排人员前往报案地点,但经过多方查找,都没有发现东湖边有人要跳湖。事关重大,处警民警又立即与报案人联系,但几次拨通电话,对方均无人接听。民警感觉到事有蹊跷,便继续联系报案人。良久,对方终于接听了电话,说跳湖的女子已被人救起,并已送往市二医院进行救治。得到情况后,民警又立即赶往市二医院。然而医院方却表示并无跳湖自杀的人送到医院来。
为尽快查清事实,民警根据报案情况找到了“要跳湖”的女子,但对方称没有跳湖,也没有说过要跳湖之类的言语。此时,离报案已过了近一个小时。民警当即联系了报案人,并将其传唤到派出所进行调查。经调查,报案人名叫谢某(男,24岁,梅城人)。虽然证据确凿,但谢某却始终一口咬定有人跳湖,自己报了案。经过连夜审查,谢某最终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市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
(通讯员 王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