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过不要脸的,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强行猥亵妇女不成,竟然还要对受害女子实施抢劫。近日,乾潭派出所就抓到这么一个不要脸的男子。
据负责办理此案的朱警官介绍,该男子姓江,今年47岁,单身,在我市乾潭镇某工厂看仓库。江某平时喜欢喝酒,在工厂里话不多,不大与人交流。今年元月初四,工厂还没有恢复上班。晚上11时过后,一个人看仓库的江某喝了些酒,闲逛至乾潭镇乾潭村马路上。当他看见一名单独路过的女子时,色心陡起,借着酒劲走上前去,用随身携带的一把刀胁迫女子来到马路的僻静处,然后突然抱住该女子,实施强制猥亵。遭到侵犯的女子当然不从,便与他对抗起来,两人扭打在一起。幸好,该女子的男友已经走到附近来接她回家了,江某见事情败露,于是迅速摆脱该女子,准备逃脱。可恶的是,他在逃脱前竟然还不忘捞一票——抢走了该女子的一部手机。女子随后用男友的手机向警方报了案,警方随即介入侦查,但由于报案人不能提供有效的信息,给案件的侦破带来了难度。
第二天,也就是元月初五晚9点多,江某色心不死,再次闲逛到乾潭镇康乐路上寻找时机。当他看到又一名单独路过此地的女子时,又一次上前故技重施,用刀胁迫女子至马路僻静处,随后对该女子动手动脚。幸好,受害人的家就在不远处,于是她大声向家人呼救并奋力反抗。江某恼羞成怒,抡起拳头就对该女子的腰部进行殴打。但这并没有阻止女子的呼救,江某害怕丑事暴露,于是决定逃跑。逃跑前,江某又一次抢走了该女子随身携带的一部手机。女子回家后便报了警。
接到两名受害者的报案后,警方很快根据两名受害人的描述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并组织警力全面进行搜捕。元月初七凌晨,警方在乾潭镇的附小南路抓获了江某。经审讯,江某交代了元月初四至初五强行猥亵两名妇女未遂,并实施抢劫的事实。据他交代,两次作案后,他看看天色不早了,便回厂里睡觉去了。一天后,他色心又起,于是在元月初七凌晨,又借着酒后色胆包天,继续上街闲逛,寻找作案对象,企图再次实施不法行为,没想到刚走到街上就被警察抓住了。
据民警调查,江某其实是有犯罪前科的,他在2001年就因为奸淫幼女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2009年9月30日,江某刑满释放后,便一直在乾潭镇某工厂看仓库,独自居住在厂房内。经过专家鉴定,该嫌犯的精神状态正常,具有完全责任能力,他必将为自己犯下的罪付出代价。
建德新闻网实习记者: 卜文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