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清晨7时,市人民法院梅城法庭的严法官与书记员小江冒着大雨赶往梅城,今天他们为了即将外出打工的当事人特地安排了“假日法庭”。
2010年2月,原告姜某与被告邹某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诉至法院。因被告邹某常年不在家,该案迟迟未能开庭。4月10日,姜某与邹某自行达成了初步调解意见,但是鉴于被告邹某在外地工作,且该欠款已拖欠多年,原告要求该调解协议能经过法院确认,若被告不按期履行即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但因为被告邹某提出4月13日是周一,他需要外出工作,所以希望确认调解协议能在周日进行。梅城法庭的张庭长在周六晚上了解到该情况后,立即组织案件承办人及书记员安排周日的“假日法庭”。经过周日一上午的忙碌,临近中午时,双方当事人达成了一致意见,并在调解笔录上签了字。
据了解,近年来,市人民法院一直在探索为民办实事的有效机制,坚持走到田间地头开展巡回办案,并推出了“假日法庭”,希望能更贴心地为群众服务。
建德新闻网通讯员:张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