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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人行道作业而有损道路 法院强制执行 “老赖”接受处罚
2009-12-15 13:59

在市城管执法局和相关部门的努力下,日前,经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因占用人行道作业而有损道路的杨某终于缴清了1000元罚款以及加处罚款。

去年11月,市城管执法局根据市民举报发现,当事人杨某在新安江街道健康南路经营的铁艺店经常占用人行道加工作业,更为严重的是刷油漆作业污染了路面。对杨某占用人行道作业而有损道路的违法行为,城管执法人员先是劝其改正,后又发出整改通知书,并立案调查。期间,城管执法人员多次去现场复查,杨某并未对违法行为进行整改,市城管执法局于是作出罚款500的决定。

随后,由于杨某在收到城管部门行政处罚决定后在法定期限内既没有申请行政复议,也没有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且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今年夏季,市城管执法局就杨某占用人行道作业而有损道路一案向市人民法院提交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申请书。

从城管执法人员劝其整改,到案件进入法院强制执行程序,当事人杨某要么敷衍搪塞,要么拒不露面。直到12月10日,当市人民法院执法人员准备查封杨某经营的铁艺店时,杨某仍未露面,还是杨某的一位亲戚告之杨某后,杨某才委托这位亲戚代其缴纳了500元罚款及500元加处罚款。

市城管执法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市区内人行道占道经营,不仅影响市容,而且影响市民通行,有时还损坏城市道路。处罚不是目的,只是一种手段,旨在教育和引导广大经营者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果有违法违章行为,应尽快去城管部门接受处理,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否则因小失大。

 

建德新闻网记者:宋胜清

责任编辑: 陈晓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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