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法院各类执行案件中,房屋腾退案件一直是一大难点。这不仅因为房屋腾退涉及到被执行人的基本生活,另一方面更是由于它对无房不成家的传统观念构成了挑战。一旦被剥夺了这一立家之本,被执行人及其亲属便会产生心理恐慌并由此引发强烈的抵触情绪。而不久前,市法院灵活执法,多方努力,终于成功执结了一起房屋腾退案件,令人意外的是,身在高墙内的被执行人还为办案法官送来了锦旗,表示感谢。
这是一起由新安江信用社申请执行的借款合同纠纷案件。2006年,童某以其所有的一套住房作抵押,向信用社申请办理了最高额抵押借款合同,此后共计借款16万元。2007年童某因诈骗被判有期徒刑,导致向信用社所借款项无法归还,于是信用社向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办案法官接手该案后,经过调查得知,童某已离异,其现有的一套住房住着童某的儿子(已成年)和八十多岁的老母亲。对待执行,童某儿子态度较好,但童某的母亲死活不同意卖房腾退,她提出买该房时曾将毕生积蓄给了童某,现自己已年迈,正是儿孙尽孝道之时,然其子不孝犯罪入狱,这房子是她唯一的安身之处,如果法院对该房进行强行腾空拍卖,那她还不如死了算了。
案件执行到此,陷入了僵局。如果强行腾空拍卖,势必对老人造成不好的影响,不利于社会稳定。不继续执行下去,又损害了申请人的权益,损害了法律的威严。
于是,办案法官多次同童母进行谈心交流,得知童母的心病在于担心老无所养,老无所靠,如果这一症结能得到解决,则该案便能迎刃而解。为此,法官又找到童某妹妹,做通其思想工作,将童某老母亲接到她家中一同生活,并和她们以及童某儿子一起赶到金华监狱做童某工作。
可到了监狱,童某却由于被判的刑期较长,对自己的人生已失去了信心,不但不配合法院工作,对亲属的到来也不愿相见。办案法官看到这种情况后,主动敞开心扉与童某交流,并告知法院强行处置房产的利害关系。后来,童某答应与母亲、妹妹及儿子相见,并同意卖房还债。被执行人方面的工作做通后,办案法官又四处跑动帮助他们联系卖家,几经周折,最后那套住房以四十多万元的价格成交,童某还清了欠款。最终该起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件和另一起以童某为被执行人的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件均得到顺利执结。
对此童某一家人都感到很满意,同时他们也被办案法官的热情和人性化执法深深感动。身处高墙内的童某也通过其家人向办案法官送去了锦旗表示感谢。
在国人的传统观念中,家就是一座房,几口人。可以想象,房子是家的核心所在。这也导致在法院各类执行案件中,房屋腾退案件一直是一大难点。在这起案件中,办案法官以常人的角度来看待此案,耐心开导,不厌其烦,不仅使案件顺利执结,更安顿好了被执行人的母亲,耐心细致地感化了被执行人及其家属。这其实在各类执行案件中并非没有先例。但是,此案让我们看到了现今的执法者以人为本和尊重法律、尊重人权的执法理念。最终,此案得以圆满执结,可谓皆大欢喜。我们更希望,今后的社会诚信体系进一步健全,让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都能得到保障。
建德新闻网记者:金婷 通讯员:程顺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