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故意将一沓沓“钞票”掉在地上,然后由老婆捡起,老婆假装与路人平分老公掉在地上的“钞票”,这样就可以将手中的假币变成真钱了。日前,这一对骗子夫妻在我市伏法。
齐某、杨某是两夫妻,湖南省道县人。2009年2月18日晚,齐某在诸暨市三角广场,从一名湖南老乡手中,以10600元购得共计5万元的10元面值的假币。两夫妻随后即到诸暨、浦江、兰溪等地多次使用假币,数额达3000多元。
这对心术不正的夫妻俩想出了两招假钞换真钱的招数。一招是专门针对市场的小商小贩,到农贸市场、早点摊等用10元面值的假币去买1元、2元的物品,通过店家找零的方式把假币换成真币。另一招则是专门针对外来务工人员,夫妻配合演双簧行骗的。他们一般选择外来务工人员中年纪稍大的妇女作案,因为这类人的防范意识较薄弱。两夫妻在选定被骗人选后,齐某便拿出100到200元的假币,在中间夹上报纸,捆成一扎,看起来就像有很多钱的样子,然后假装从受害人身边走过,故意把这一扎假钱掉在地上。其妻杨某故意在受害人面前捡起,并藏好。这时齐某再回转身,问杨某有没有看见他的钱,杨某说没有。等齐某走开之后,杨某就以见者有份的理由,提出与受害人平分这些钱。受害人在上当后,杨某就会找出各种理由,让受害人先拿出钱来给她,她再把这整扎假币交给受害人,这样假币就换成真钱了。
2009年4月2日下午,齐某和杨某两夫妻携带剩余的4620张假币来到我市,并在新安江街道某旅馆住下,企图在新安江继续作案。新安江派出所民警在查房时,发现两人神色慌张,遂对两人进行了盘查,后两人被我市公安机关抓获。
2009年7月8日上午,市人民法院以持有假币罪分别判处齐某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判处杨某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
建德新闻网记者:吴运河 通讯员:方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