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想从莲花镇拉批木材到嘉兴桐乡市赚点钱,急着运输却未到市林业局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木材运输证,日前,货主方某价值15000余元的木材全部被依法没收。
今年3月16日19时10分,据群众举报,车号为浙AF0978的半挂货车有无证运输木材嫌疑,市林业局执法人员遂在莲花镇洋溪岭村口查获了此车,发现车上装满了杉原木和小径原木。经调查,该批木材共计数量41.4522立方米,是淳安县富文乡板桥村民方某从莲花镇里芳村收购并雇货车准备运往桐乡市销售的,未曾办理木材运输证,系无木材运输证运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执法人员对方某作出了没收无证运输价值15752元木材的行政处罚。
建德新闻网通讯员:王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