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公路交通流量不断增大,交通事故频发,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综合分析交通事故产生原因及对我市公路限速进行论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依据杭州市公安局、杭州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发文“杭公办函【2022】33号”的要求,现对我市涉及G320、S305部分公路限制速度进行调整。现对调整的公路限速值公告如下:
一、调整的限速值
1.G320K317+500-K318+700(乾潭镇前陵村至沛市村路段)限速由90公里每小时调整为70公里每小时;
2.G320K336+600-K339+300(杨村桥镇梓源村至绪塘村路段)限速由90公里每小时调整为70公里每小时;
3.G320K346+800-K354+200(洋溪街道朱池村至严州大道溪头立交桥下)限速由90公里每小时调整为70公里每小时;
4.G320K364+000-K365+000(更楼街道于合村路段)限速由90公里每小时调整为70公里每小时;
5.G320K366+000-K367+600(寿昌镇高田畈村至刘家村路段)限速由90公里每小时调整为70公里每小时;
6.S305K130+600-K135+600(航头镇溪沿村至航川村路段)限速由80公里每小时调整为60公里每小时;
7.S305K140+000-K143+600(大同镇黄家村至劳村村路段)限速由80公里每小时调整为60公里每小时;
二、以上限制速度路段,对车辆超过限制速度值行驶的违法行为将通过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收集为违法行为记录资料,作为处罚违法行为的证据。望广大驾驶员遵规守法,安全文明出行。
本公告自2022年6月9日施行。
特此公告。
建德市交通运输局
建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6月2日